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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市委农工办2015年全市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考核办法
来源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分类:规范标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浏览次数:
更新时间: 2015-12-24 9:44:14

扬委农〔2015〕36号

 

各县(市、区)委农工办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管理局、市生态科技新城经济发展局、市蜀冈—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处:
    为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,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健康开展,特制定本考核办法。
    一、考核对象
    全市各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。
    二、考核内容及标准
    (一)综合考核(100分)
    1、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(50分)。
    按照“六有”(有人员、有场所、有牌子、有台账、有信息服务平台、有档案)标准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。
    ⑴有人员(5分)。配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专兼职人员2人以上。配备1名工作人员,扣2分;未配备人员,不得分。
    ⑵有场所(10分)。办公场所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且交易大厅面积50平方米以上;滚动电子显示屏面积5平方米以上,打印机、扫描仪、高拍仪各1台,电脑人均1台;有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室。办公场所不达标的,扣2分;电子显示屏未配备的,扣2分;打印机、扫描仪、高拍仪、电脑未配备到位的,分别扣1分;没有档案室的,扣2分。
    ⑶有牌子(5分)。在醒目位置悬挂**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(站)牌子。未悬挂牌子的,扣5分。
    ⑷有台账(10分)。建立经营性资产、资源台账,且名称、座落、原值、购置时间、数量、出让起止年月日、年出让金额、受让方等内容齐全;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台账,且转让方、产权名称、品种、受让方、期限、数量、金额等内容齐全。未建立经营性资产、资源台账的,扣5分;未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台账的,扣5分;台账内容不健全的,有1项扣1分。扣完为止。
    ⑸有信息服务平台(10分)。采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,并进行操作。没有采用省信息服务平台的,扣10分;工作人员不会操作省平台的,扣5分;每出现1次操作错误的,扣1分。扣完为止。
    ⑹有档案(10分)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要在合同签定15个工作日内单独立卷成册,归档保管。档案资料齐全,从农村产权申请交易起,到合同签定、发放鉴证书或他项权证等,涉及相关资料都要归档。未及时立卷归档的,有1次扣2分。档案资料不完整的,有1处扣1分。扣完为止。
    2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成效(50分)。
    ⑴农村产权流转总交易额(20分)。统计范围: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所有品种;统计时间:自2015年1月1日起,至2015年11月30日止;数据来源: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。最高交易额的乡镇得20分,其他乡镇按交易额排名依次扣减1分。
    ⑵农村产权流转总交易量(20分)。统计范围: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所有品种;统计时间:自2015年1月1日起,至2015年11月30日止;数据来源: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。最高交易量的乡镇得20分,其他乡镇按交易量排名依次扣减1分。
    ⑶合同规范(10分)。合同按时签定,且内容规范。合同签定不及时的,有1次扣5分;合同内容不规范的,有1处扣1分。扣完为止。
    3、违规处理。
    对故意化整为零交易,违反职责范围,越权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;对伪造农村产权交易的;因产权交易市场错误行为引起上访的等,取消评比资格,并通报批评。
    (二)单项考核(100分)
    1、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(50分)。
    同上述综合考核中“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”考核要求。
    2、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流转交易成效(50分)。
    ⑴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流转交易额(20分)。统计范围: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流转交易;统计时间:自2015年1月1日起,至2015年11月30日止;数据来源: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。最高交易额的乡镇得20分,其他乡镇按交易额排名依次扣减1分。
    ⑵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流转交易量(20分)。统计范围: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流转交易;统计时间:自2015年1月1日起,至2015年11月30日止;数据来源: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。最高交易量的乡镇得20分,其他乡镇按交易量排名依次扣减1分。
    ⑶合同规范(10分)。合同按时签定,且内容规范。合同签定不及时的,有1次扣5分;合同内容不规范的,有1处扣1分。扣完为止。
    三、考核方法
    1、各县(市、区)委农工办按照考核内容及标准,对辖区内各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考核打分,将位列前三名乡镇考核得分情况和申报表于12月3日前报市办。联系人:刘乃祥;联系电话:87365447;邮箱:
yzsjgz@163.com
    2、市办对各县(市、区)农工办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,最终评定10个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先进单位,给予一定奖补。
    附:全市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先进单位申报表

中共扬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11月17日

 


抄报:省委农工办、省农委
抄送:市财政局